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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 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1-06-03 13:36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

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1]20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考试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6月13日--23日。上午7:50-11:50  下午14:30-17:00。

二、考试场次

每天考五场,每场60分钟,场次间隔30分钟。

三、考务与监考

1.市级考务工作。考务工作由市电教馆具体负责,做到严肃认真,周密细致,责任到人。严格履行《市级考务工作职责》(附件1),确保考试组织规范

2.考点考务工作。各市要对所属县区校考点的考务工作统一组织,安排部署,关注每一环节,注重每一细节。严格履行《考点考务工作职责》(附件2),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3.监考员工作。各市要严格选派监考人员并提出具体要求,增强服务学生的意识,认真履行《监考员工作职责》(附件3),确保考场公平诚信,秩序井然。

四、应急处理

考试期间,若出现特殊情况,按照《考试应急预案》(附件4),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附件:1.市级考务工作职责

2.考点考务工作职责

3.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4.考试应急预案

                                       

 

年五月二十

附件1

市级考务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市电教馆要在市学业水平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召开由各县(区)、考点负责人和网络技术员参加的考务会议,部署考试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市电教馆是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直接负责人。

二.编排考试时间。按照考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考试的原则,市电教馆要合理编排考点考试时间表,每天的考试人数要均衡,保证网络的畅通。

考试时间安排表的具体格式,请参见“考试时间安排样表”。

三.监考巡视工作。监考、巡视应采取校际交叉的办法进行,每个考场安排名监考员,要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信息技术教师担任。鉴于考场内的技术保障工作,各考点至少要留一名本校信息技术教师作为监考员。每考点派一名巡视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四.明确工作任务。各市考务管理员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管理各考点学校管理员、监考人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2.督促各考点学校核对考生的考籍信息,按照考籍学籍一体化管理的原则,考生要到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

3.根据各学校填报的考点申报信息,认真核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必须有移动电话);

4.考试期间,实时监控各考点的考试情况。当天考试结束1小时后,如发现在考人数仍不为零,应尽快与考点联系,作出处理。

    五.检查考点准备工作。在考前两天内,各市要对所属考点的考试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制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派发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

附件2

考点考务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考点要按照市电教馆的具体安排,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组织工作。每个考点学校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二.核对考生信息。考籍学籍实行一体管理,所有学生要到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各考点要核对考生的考籍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教育局基教科联系。

三.公布考生信息。在考前两天内,将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场次、座位号等信息(登录密码除外)向学生公布。若有些考点要根据现在班级的分班情况安排考试,在遵照执行市制定的考试时间表的前提下,也可适当调整考生的考试时间和场次。

四.布置考场。考前两天内,要检查并维护考试用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查看考试所用软件的安装情况。在考试机上粘贴考生座位号,备用机要加以标示。同时要清扫机房,保持考场的干净、整洁。

五.做好后勤工作

1.考试期间,要关闭与考试无关的其它互联网服务,确保网络畅通;

2.与供电部门联系,保证考试期间电力供应正常,不停电、断电;

3.与网络运营商联系,保证考试期间网络通信运行正常;

4.做好考试期间考生的餐饮工作,注意饮食卫生;

5.热情接待外校派来的监考员、巡视员,礼貌待人。

六.加强安全保卫

1.考试期间,要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安排专人组织考生按时参加考试,有条不紊,秩序井然,考试顺利进行;

2.要做好外出监考教师的安全工作,特别要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附件3

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晋教基[2010]15号)文件中的有关监考员工作职责内容,要求各监考员按照市电教馆的安排,负责任地做好监考工作。

二.考前一天内,在考点管理员的配合下,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启动考试管理机,登录考试系统同步考试数据,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注意保密)。并从考点管理员处获取考生的登录密码。

三. 考试前15分钟,核查考生身份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放考号(准考证号)与密码,并要求考生到指定座位就座。

四. 考试前5分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同时强调学生要正确选择选修模块。

五. 监考过程中视不同情况启用延时、换机、作弊处理、辅助交卷等功能。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

六. 交卷时,要提示考生,等出现“提交成功”信息后再离开。对于不能正常交卷的情况,要启用“辅助交卷”功能帮助考生交卷。由于监考员工作不到位,考生未能正常交卷,造成的后果监考员负责,不及格的考生一律参加补考。

七. 本校监考员要确保当天所有场次的考试数据全部成功上传,只有当提示信息为“等待处理消息数为0”时,方可关闭考试管理机。

八. 本考场所有场次全部结束并成功上传考试数据后,要清空考试管理机上的考试数据。

    九.监考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在监考工作中,要对考生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考生遇到的应该解答的问题。 

附件4

考试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应急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省、市电教馆要成立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电教馆馆长任组长。各县、考点相应地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①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性质,并在第一时间向省电教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②根据省应急领导小组确认的危害等级,查实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处理意见;③组织专门人员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应急工作部署,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要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各市、县考试负责人和考点主考为责任报告人。考试期间,责任人报告和相关人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传真必须畅通。

考试期间,省电教馆值班电话:0351-5628275。  

二、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并同时逐级上报。省电教馆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突发事件及处理措施

1.技术性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1)考试期间,考点机房突然断电,如在本场次的有效考试时间内未能恢复供电,考点主考须立即与省、市管理员联系,并上报本考点代码、本场次考生的代码与姓名。由监考员在考试监控页面为本场次考生申请重考,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中,在当日18点之前等候续考通知。

(2)考试管理机突然断电,应立即排查原因,如在本场次的有效考试时间内能恢复供电,考生重新登录可继续考试,监考员作出延时处理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

(3)考试管理机出现死机现象时,需重启考试管理机,如能正常使用,考生登录系统可继续考试。如果考试管理机无法使用,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将C:/Examproxy/Examination文件夹拷出(具体操作方法见考试应急处理办法FAQ)。启用备用考试管理机,覆盖至同一目录。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可继续答题。同时监考员作出延时处理。如考生仍无法继续答题,须立即与客服联系。

(4)考试机突然断电、断网,应立即排查原因,如在本场次的有效考试时间内能恢复供电,考生重新登陆可继续答题。

考试机出现死机或是运行缓慢等异常情况时,可重启考试机,考生重新登陆继续答题。如重启后异常情况无法排除,则启用备用机,为考生设置换机续考并延时,考生重新登陆继续答题。

(5)局域网感染ARP病毒时,应立即查杀ARP病毒或查出病源机将其关闭(具体操作方法见考试应急处理办法FAQ)。为该考生设置延时,继续答题。

(6)如“等待处理消息数”停滞时,建议考点管理员在当天考试结束后重启考试管理机并优化网络环境,如重启交换机、路由器、关闭占用带宽的设备等。在网络环境正常情况下(独享2M以上带宽)停滞时间超过12小时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169-200。

2.自然灾害造成的突发事件

(1)考试期间,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时,责任报告人应将情况立即报省、市应急领导小组。省应急领导小组可以作出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

(2)多名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或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由考点医务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并将情况报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指示作出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   

3.由于组织不力造成的突发性事件

(1)如果考点临时停电,考点主考应及时安排,查明原因,恢复供电。监考员要作出考试延时处理,填写在《考试记录》中。如果所属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同时主考应将情况立即报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指示作出延时处理,重新安排该次考试。

(2)由于监考不力出现大面积舞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考场秩序混乱等现象,监考员应当场及时制止。考点主考或巡视员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如实记入《考场记录》中,最后由两名监考员员签名。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予以暂扣,查明事实,按《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其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时,考点均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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